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於法開始與支公爭名,後精漸歸支,意甚不忿,遂遁跡剡下。遣弟子出都,語使過會稽。於時支公正講小品。開戒弟子:“道林講,比汝至,當在某品中。”因示語攻難數十番,雲:“舊此中不可復通。”弟子如言詣支公。正值講,因謹述開意。往反多時,林公遂屈。厲聲曰:“君何足復受人寄載!”
…相关:合租室友别过来、为赎身奋斗的一天、我在童话故事里面拆cp[综]、强制救赎、太阳永不落、小画家 你的笔掉了gl (abo)、[咒回]关于夏五无差的推文记录、我的日记、他看起来不好惹、暗恋不是秘密
林公謂王右軍雲:“長史作數百語,無非德音,如恨不苦。”王曰:“長史自不欲苦物。”
王丞相雲:“見謝仁祖之令人得上。與何次道語,唯舉手指地曰:‘正自爾馨!’”
…